4.15大事件:电动车新国标大事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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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大事件:电动车新国标大事记解读

来源:本站 编辑:admin 时间:2019-04-14 11:00
导读: 2018年5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始终坚持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立足于引领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高质量发展,以“三确保一坚持”为根本原则,即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所有道路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确保广大消费者基本的出行需求,坚持电动自行车的
4月15日起,电动车新国标将开始实施。
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电动车企业、经销商都已经进入一级“战备”状态,
市场管理部门准备新国标落地检查
电动车企业全面切换新生产标准,
经销商全面清理库存切换新国标车型,
消费者持币观望准备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
整个电动车市场都在等待新国标及3C强制认证正式落地,
让我们仔细回顾新国标政策自发布以来到落地实施的整个过程吧!

新国标的前世今生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经过多年的发展,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大部分使用铅蓄电池,使用锂离子电池的产品约10%。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于1999年发布实施。
近些年来,不少电动自行车产品逐渐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部分指标超出了现行标准的规定,被群众称为“超标车”。这些产品性能上逐步接近电动轻便摩托车,但安全性能较差,交通安全隐患大,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事故。此外,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性能较差,近几年引发的火灾逐渐增多,多次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现行标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国标于2018年5月15日正式颁布


2018年5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始终坚持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立足于引领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高质量发展,以“三确保一坚持”为根本原则,即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所有道路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确保广大消费者基本的出行需求,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指导标准修订工作,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三部委联合发布电动车新国标实施的监督意见


2019年3月15日,为推进新标准实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根据《标准化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治理难题,由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

关于新国标实施的技术决议出台


2019年3月25日,国家认监委TC12摩托车及部件技术专家组、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合发布《关于GB17761-2018标准解释实施的技术决议》(以下简称《技术决议》),《技术决议》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技术决议实施后,获证企业应立即排查各自获证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起草单位回复内容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应立即停止出厂销售,在三个月内整改并完成认证变更。认证机构在技术决议实施后,应排查所有发证产品是否符合要求,督促获证企业及时完成整改,对未按期完成认证变更的产品认证证书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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